配偶支持

在德克薩斯州,配偶支持,a養費或配偶維護不是自動的。 在發布法院命令以尋求配偶support養時,通常旨在向配偶提供前配偶收入中的定期付款。 得到支持的配偶通常必須表明他們缺乏足夠的資源來滿足他/她的合理需求。 可能會要求提出要求的配偶表明他們由於殘疾,缺乏可僱用的技能或缺乏適當的教育而無法找到有酬的工作。

配偶支持

得克薩斯州的“家庭法”規定,配偶支持令從離婚簽署之日起三年後無效。 得克薩斯州法院可以在配偶開始就業以滿足他/她的合理需要的最短時間內限製配偶的支持。 每個支持訂單都是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的。

以下類型的問題:

  • 我可以得到配偶的支持嗎?
  • 我可以收到贍養費嗎?
  • 我可以收到配偶撫養費嗎?
  • 什麼時候有資格獲得支持?
  • 什麼時候有資格獲得贍養費?
  • 我可以得到多少贍養費?
  • 我可以獲得多長時間的支持?
  • 離婚後找不到工作怎麼辦?
  • 如果我沒有任何就業技能怎麼辦?
  • 如果我從來沒有工作該怎麼辦?
  • 如果我們沒有結婚但是住在一起,我可以得到支持嗎?
英文|  西班牙語

美國家庭法中心
可以聯繫
電話或文字在 214-516-7700
孩子需要他們的父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