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業司
在得克薩斯州,婚姻期間賺取的所有收入和購買財產是 社區財產。 這意味著它平等地屬於夫妻雙方。 離婚期間,財產必須平均分配。 這還包括結婚期間產生的債務。 但是,如果法院裁定存在“正義與正義”的理由,資產不應平等分割,那麼法院命令可能會導致不平等分割。
常見的社區類型包括家庭住宅,服裝,汽車,投資,儲蓄,服裝,珠寶等。 除非配偶能夠在婚姻發生之前證明財產是獨立財產,否則所有的社區財產和債務將在婚姻終止時分配。
考慮的問題:
- 誰得房子?
- 誰負責信用卡債務?
- 誰得車?
- 如果我們有未付帳單會怎麼樣?
- 我們有什麼分歧?
- 我們所有的事情是否平等分配?
- 社區財產是否一律平等分配?
- 如果我在婚前擁有東西怎麼辦?
- 如果她把我踢出去,我還得離開家嗎?
- 我可以在離婚期間留在家裡嗎?
- 她可以踢我嗎
- 什麼是社區財產?
- 什麼是單獨的財產?